微信红包并非转账认定赠与无需返还 双方性质不同!okzywpp10个月前发布0565 日常生活中,好友之间通过微信发红包或者转账的情况十分常见。然而,双方一旦因此产生纠纷,转账和红包产生的经济往来是否属于同一性质?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认定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存在区别,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则属于借款。法官庭后提示,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且名为“红包”,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给付“红包”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0 © 版权声明内容转载于网络,请读者自行鉴别THE END娱乐八卦# SEO# 微信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5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