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建站指南

院士工作站建站指南

一、院士工作站是科技创新平台

院士工作站是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依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这一重要资源,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对于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促进产学研相结合,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院士工作站的工作模式

院士工作站建设坚持以“项目为核心,实效为根本”,采取“政府推动,院士参与,市场运作,建站单位管理”的工作模式。

三、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基本条件

1.在景德镇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站)和有关产业园区等,且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并有一定规模。

2.具备可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按计划组织实施科研合作项目。配备有专(兼)职人员从事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有相应的管理服务制度,为院士及其专家团队提供必要工作、科研和生活条件。

3.有1名以上院士及其5人以上团队成员签约入站工作,有具体的科研合作项目和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合作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前瞻性,是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并能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合作协议规范、详细,合作内容、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清晰。

4.自身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较先进的科研条件,现已与院士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四、申报建站所需材料

1.《景德镇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2.企业与院士签订的入站协议;

3.企业与院士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4.能反映申报单位建站优势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建站程序

1.单位申报:单位填写《景德镇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后形成申报材料,交由景德镇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受理。

2.主管部门审核:由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审核。

3.评审考察:采取专家评审、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4.批准建立:经评审为合格的,批复同意建站、挂牌。

六、批准建站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1.江西省的优惠政策:2012年2月24日赣才办字﹝2012﹞1号文《江西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第八条“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建站单位20万元的启动经费支持”;

2.景德镇市的优惠政策:2015年5月25日景才办字﹝2015﹞4号文《景德镇市院士工作站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一条“对经批准设立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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