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洁) 5月31日下午,《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该规定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今后,黑车拉活被罚三次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暂扣半年。此外,考虑到对公民权益影响较大,“拉黑活小客车指标限更新”条款删除。
《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摄/记者 李洁
“拉黑活小客车指标限更新”条款删除
最终表决通过的“规定”还删除了此前在一审时提出的“拉黑活限制车辆指标更新及外埠车辆进京”的内容。此前规定草案提出:“在本市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达到两次以上的本市小客车,车辆出售、报废后,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更新手续。在本市从事非法客运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外埠车辆,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据了解,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本条规定对于公民权益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法学专家对于本条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还存在较大分歧。最终,法制委员会经慎重研究,删除了该条款。
拉黑活儿被罚超三次 驾驶证扣半年
与此同时,为加大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查处力度,规定还增加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今后,驾驶人员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执法部门处罚两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正;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执法部门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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