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税务局印发了《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明确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条件,为其申报财政补贴作出指示与安排。
本文旨在对比过往年度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要求,梳理本次适用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申报要求的主要变化。
主要内容
安永洞察
为进一步增强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稳固税源、扩大税基,深圳市的申报指南在对免税补贴予以明确的同时,也对申报个人及其单位的条件提出了一系列更高的要求。
一、资格条件更为严格
深圳市的政策结合了以前年度的实操经验,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企业和个人需特别关注以下更新内容:
增加认可持有深圳市“鹏城优才卡”的人才,明确持有《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或《广东省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确认函》三项之一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取消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B类)的人才,并且剔除了以“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深圳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认定标准申请取得a类《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人才。
2020年纳税年度的申报指南允许“科研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等可由单位自主认定,以申报单位提供的书面说明、承诺为准,而2021年、2022年纳税年度的申报指南对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工作的科技创新领域、重点发展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分别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如以“高级管理人员”代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深圳市对于财政补贴的申报人的定位更明确、精准。
对于申报单位应当符合的“相关名词释义”所述条件,本次申报指南较2020年纳税年度的申报指南做出了更新与改动,企业务必结合自身情况在对应纳税年度内有效的资质条件予以考量。
二、申报期限更为紧张
本次深圳市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仅仅给予了一个月的申报期限,需要申报个人和单位完成两个纳税年度的申报。从申报提交审核,到关注后续受理进程,均需仔细留意,我们建议有意申报补贴的个人及单位谨防错过以下四个申报的时间节点:
申报人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申报系统提出补贴申请,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已纳税额和补贴估算金额,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工作单位审核。申报单位也需要于2023年9月30日前,对申报人的申报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说明、承诺后,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在异议处理环节,申报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受理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除外)。
申报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被告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三、税务合规要求较高
大湾区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以个人所得税在相关年度的依法合规申报为基础。从个税角度,企业和个人应从以下计算、申报、登记、税收筹划等几个角度予以重视:
在工作天数计算方面,申报人申请享受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的纳税年度在深圳市工作天数累计满90天,企业和个人应准确核算无住所个人的工作天数,备齐劳动合同、出入境记录等资料待查。
从金额测算的角度,雇佣高端、紧缺人才的企业可考虑借助必要的专业意见,尽快计算确定个税补贴金额,评估申报的适用性。由于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人民币500万元,这意味着对于部分超高收入的外籍人士,超出部分不在补贴范围内。
申报人应依法纳税,根据税法规定完成月度代扣代缴申报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因为个税补贴以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申报人还应及时完成补税退税。
申报人身份信息应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所使用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使用多个不同身份证明的须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并档后申报,避免后续财政国库直接拨付至申报人银行账户时产生不匹配的问题。若存在企业为派遣员工等承担全部或部分税款的情况,企业应事先与员工沟通妥善安排补贴发放后的事宜。
从税务优化角度,企业可进一步评估在大湾区派遣或者雇佣相关人员的可行性,在确保个税申报合规的前提下,充分享受优政策红利。
下一步建议
本次深圳市个税财政补贴实行清单管理,深圳市的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企业应充分了解政策,向相关产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咨询确认单位名单,保证在对应纳税年度内有效,准确评估判断是否适用上述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抓紧申报窗口应享尽享,及时与各方沟通协调,使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充分享受个税的财政补贴。
大湾区内其他八个城市的企业也应提前筹划,关注并留意当地的落地措施和执行口径,掌握实操要领。同时,企业和个人也应审视相关纳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月度代扣代缴申报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否合规完成,以更好地准备相关部门在税收优惠申请过程中可能作出的提问。
考虑到补贴政策的延续性,以及申报的紧迫性,未来企业应结合自身的领域、产业发展方向,在吸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就业、派遣、提供劳务的同时,积极做好准备,为其办妥证书等文件,依法缴纳个税,及时申报补贴,为高端、紧缺人才减负,为产业赋能,实现人力与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我们预计大湾区的各个城市都将陆续印发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政策的具体申请指南,后续快讯中我们将结合各地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出台陆续分享其他议题。
欢迎联系我们:
温志光
安永税务及咨询有限公司
蔡智煇
安永税务及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
糜懿全
张伟伦
卢彦
俞志扬
赵慧君
范汉明
张颀
杭州
王诤
林海龙
天津
廖晶
广州/深圳
彭绍龙
康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