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最大的问题是,官方对同性恋的态度不置可否,而民众对同性恋的态度存在分歧和对立。但是,同性恋要的是官方的和普遍的态度,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小群体的一句“本人支持和接纳”。毕竟,别人或别的群体还有说“本人反对和抵制”呢。当你鼓励同性恋出轨的时候,就应该先考虑一下他周围的人(父母,亲朋,同事等)对同性恋的态度。
总看到一些人说“我们的社会跟以前不一样了,现在对同性恋很包容了”,但这其实是一句不能令同性恋信服的话。因为一个真正接纳和认可了同性恋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
1,面对单身青年或长辈来介绍对象,会先问“你想找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2,民法典第1046条的规定被改成“结婚必须男女,男男或女女双方完全自愿”
3,国家电视台和各大城市的大型电影院内会上映同性恋题材的影视剧,讲述发生在同性恋身上的故事或者影视剧中有同性恋家庭。例如:在春晚的节目中,安排一个有同性恋元素的节目;仿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拍摄一部反映同妻问题的电视剧。
4,父母看到子女多次与异性相亲无果,会瞬间想到可能是性取向没对上,于是换个性别为子女征婚。且不存在子女出轨一说,因为“性取向有两种”的常识深入人心,妇孺皆知。父母长辈能主动下意识地想到。
以上几条,哪怕有一条得以实现,今天的社会氛围都不会是这样。很显然,以上的事情没有一件发生,你怎么能说“现在的社会对同性恋很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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