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南平
第9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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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物价局
延平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2006〕432号)精神和景区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溪源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平市溪源景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为40元/人、次,年票价格为120元/人、年。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景区可结合旅游季节和游客的流量实际,实行下浮票价,具体浮动幅度、执行时段、范围等应按价格管理权限,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查。
二、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岁(含18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
三、对教师、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游客门票价格的优惠政策,仍按《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执行。
四、景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进一步改善景区旅游环境,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五、景区管理机构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和优惠政策、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营销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景区门票价格政策,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19年3月31日止。
南平市物价局
2016年3月29日
小编:这次调整只是最高限价调整了,而且限价相比目前是降了,因为此前最高限价为60元。下面这是2013年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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