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汇粹】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市舶司演变简述

市舶司中国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机构,相当于现在的海关。

据史料记载,我国对外舶管理始于唐代唐代之前,我国海上贸易在我国封建社会中的地位,重要性远远比不上陆路对外贸易,东南沿海虽有海上对外的通商往来,但却没有设立专管外舶的独立机构。据《梁》记载:“海舶每岁数至,外国贾以通货易。旧时州郡以半价就市,又买而即卖,其利数倍,历政以为常”,这说明在南朝以前,海上贸易还是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到了唐代,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的高度繁荣,对外活动的频繁开展,海上通商在当时社会经济活动中逐步上升到了重要地位,外舶管理机构便应运而生。

在我国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的江口一带,唐代时出现了一批重要的海外通商港埠。这些地方,国际贸易比较活跃,外国商船来往频繁,因此对外来商舶的专门管理机构——市舶司先后在这些港埠问世,唐高宗显庆六年(公元661年),创设市舶使于广州,专门负责管理海路邦交外贸,并派专官充任。市舶使的职责主要是:向前来贸易的船舶征收关税,代表宫廷采购一定数量的舶来品,管理商向皇帝进贡的物品,对市舶贸易进行监督和管理。这就是市舶司的前身。它标志着我国古代对外来船舶管理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另外,在当时繁荣一时的扬州港,国际通商中地位相当重要,因而也设立了有类似于市舶司的对外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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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的市舶机关,称“提举市舶司”。简称“市舶司”或“舶司”,主管官为“提举市舶”简称“市舶使”或“舶使”。根据宋代旧制,市舶官一般多由州郡百忙兼任。至元丰年间开始任命转运使兼提举市舶,后来才专门设立市舶提举官。市舶司、市舶务专门设有文职员、税务武职员及蕃长等

入宋以后中国与海外的市舶贸易较快地发展起来。北宋初年,朝廷特派使臣到南海诸国招徕外商,很快便和大食(阿拉伯)、古逻(在今槟榔屿南)、阎婆(爪哇)、占城(今越南中部)、三佛齐(在今苏门答腊)及印度等国建立了贸易关系。当时中国以“金银、纲钱、铅锡、杂色帛、瓷器市海外的香药、犀象、珊瑚、银铁、玛瑙、车、水精、蕃布、苏木等物”驰名海外。至南宋时,政府的对外贸易,全都集中于大食、印度、东南亚及日本、高丽等国。到元代,同上述各国仍保持着海外通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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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外贸易发展,宋元对外舶的管理事业也跟着兴起,机构日益健全。北宋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市舶司于广州设立。以后随着海外贸易发展,两宋及元代陆续在长江流域内的杭州、明州、澉浦、江阴军、温州、秀州、华亭、上海等地建立了路、州一市舶司与市舶务,其中以杭州、明州、上海三处在流域市舶机构中最为重要。宋代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商所申报的货物﹑船上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公据﹑公验)﹐即出海许可证﹔派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性﹑逃亡军等﹔”阅实”回港船舶﹔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都城(抽解)﹔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博买)﹔经过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的货物仍要按市舶司标准﹐发给公凭﹐才许运销他处。主持祈风祭海。自此,市舶收入成为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为了加强对外来商舶及其货物贸易的管理,公元978年,北宋朝廷在吴越长期经营杭州业务基础上.建立了两浙市舶司,为路一的市舶机构。当时,舟船从杭州、明州起航可通往日本、高丽。唐五代时,就常有新罗、日本,占城、大食诸国商舶往来。雍熙年间太宗发布诏令说:“商出海外警国贩易者,并诣两浙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入其宝货”。这表明当时两浙市舶司已有权给出海商舶签发通行证件

南宋初,曾一度将杭州两浙路市舶司合并入转运司。建炎二年又恢复旧制。南宋绍兴二年(公元1121年),又将两浙市舶司移至秀州华亭县。而杭州保留市舶务,改称临安府市舶务。后来,又将临安府市舶务改名为“行在市船务”。地处海滨浙江省海盐县澉浦镇,有很好的靠泊条件,作为杭州的外港,经常有外舶靠停。元军攻占杭州后的第二年,由于澉浦外舶来往频繁,朝廷立即在此设置市舶司。《元史·食货志》记载:“至元十四年……立市舶司三于庆元、上海、澉浦”。乾道元年(1165年),宋孝宗又在江阴军、秀州、温州等地增置市舶务。庆元年间,由于战事原因曾一度关闭,外舶事务全部集中于明州。公元1284年(至元二十一年),《元史.食货志》记载:“设市舶都转运司于杭、泉二州,官自具船给本,选入番贸易”。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八月杭州市舶司并入杭州税提举司。至此以后杭州海外贸易及外舶等管理事务,由税务司兼管。

明代后期到鸦片战争前夕,历代王朝不鼓励对外经商,对外断断续续实行海禁政策,海上贸易通道开闭不定,限制了对外通商,明朝时在太仓黄渡设置的黄渡市舶司以及在宁波、泉州、广州三地复设的市舶司,也因日本倭寇自元以来一再出动大批武装海舶侵犯我国沿海地等原因,也相继停闭,逐渐陷入衰亡境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只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命令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这就是清朝所谓的”一口通商” 政策

市舶司作为中国古代的外贸管理机关,见证中国唐、宋、元、明三朝的海上贸易之繁荣,如今,昔日的古港雄风已经不在,但是在现存的市舶司遗址上,我们仍可以看到过去的辉煌。

来源 ▏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

供稿 ▏林良迎

编辑 ▏冯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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