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办法-新出台!《移动公司员工职级薪资管理实施办法》

超多通信精品职位

实习生(菏泽, 4K )

Ran、微波、光网络、数通(西安, 2W)

网优工程师(无锡, 面议 )

45G前台测试工程师(西安5K)

5G网优实习生(广东, 4K )

后台优化中级工程师(陕西, 8K)

>>

移动公司员工职薪资管理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位概念标准和个的概念

职位职位,公司标准职位体系中的每个职位都有一个标准P,

该值由省公司在职位评估体系中确定

员工在全球职位体系(GGS)中的位置,即个,首先由所

在的职位确定标准P,再根据员工的胜任力和绩效的具体情况,

在P-2至P+1的范围内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职位管理涉及其他相关概念

(一)任职资格:是指职位说明职位清单所要求的移动工作年限

及学历条件。

(二)职和薪资调整的条件:员工每次的职位调整和每年一次的

绩效应用等两种情况是职和薪资调整的必要条件。

(三)绩效应用时点:指的是公司实施绩效应用的具体时间,包括绩

应用时点与职位认定时点。原则上,每年4月份根据上年度绩效结

果统一进行职及薪资的调整,并以员工上年12月底的职位情况作为

绩效应用职位依据。

(四)可用绩效积分:指的是员工职位变动和绩效应用时可以应用

的绩效积分,包括可用于职晋升的绩效积分和可用于薪资提升的绩

效积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位调整

员工在6月30日前(含)职位调整获得职晋升,其当年的绩效积分

保留,可参与次年的绩效应用;7月1日(含)后职位调整获得职

升,其当年及以前年度的绩效积分清零,不可参与次年的绩效应用

再参与次年的绩效应用

绩效应用

1、员工绩效应用得到晋升的,绩效积分清零。2、员工绩效应用

未得到提升,薪资得到提升的,薪资绩效积分清零;3、职

薪资未得到提升的,绩效积分保留。

(五)绩效应用时点:指的是公司实施绩效应用的具体时间,包括调

时间职位认定时点。原则上,每年4月份根据上年度绩效结果统

一进行职调整,并以员工上年12月底的职位情况作为绩效应用的职

位依据。

(六)职变动生效时间职位调整后新的职自次月生效并开始执

行所在职的薪资标准

第四章

新员工定岗的职定及薪资规定

第八条

见习期考相关规定

新接收劳动合同制、才派遣制员工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见习期为一

年,硕士研究生为6个月,博士为3个月。新招劳务派遣制员工见习期

为3个月。社会招聘员工见习期为三个月,对员工入职前已有相关工

作经验且在实习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可适当缩短见习期。需要缩短见

习期员工由见习单位在新员工实习一个月后向资源部提交新员

工缩短见习期申请报告。

新员工见习期满后,资源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见习单位对新员

工素质能力、业务水平及见习期综合表现进行考评估,通过见习期

员可进行定岗定。实习单位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新员工视为

未通过见习期考,其中劳动合同制员工若未通过考,则根据劳动

法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员工未通过考,延长3个

月见习期并重新参加见习期考,若仍未考通过,则退回劳务派遣

公司。

第九条

见习期满定岗

新员工分配及定岗应向基层单位倾斜应届毕业生分配及定岗应向基

层单位倾斜,除部分专业急需外,非技术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原则

上应分配至区县公司。除特定的社会招聘外,新应届毕业生员工原则

上不分配到P≥7的职位,P≥7职位须经过公司统一组织的双选竞聘

选拔。

第十条

见习期满定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职及薪资规定

(一)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定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职规定

以拟定职位标准P 为标杆,结合见习期综合评定情况和员工学

历、资历情况进行定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定时,原则上P 为4

及以下的职位套入P-1,P 为5及以上的职位套入P-2,;对P≥6

职位,若不符合任职资格且无相关工作经验者视情况套入P-3

(二)为保证公司对高学历才的吸引力,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考

通过,博士学历其个定为7,硕士学历其个定为6。

“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大学科学历且专业符合职位任职要

求的毕业生个定为5,其他全日制大学科学历(不含网络教

育、远程教育、成、自考、电大、函授、夜大等非全日制学习类型

定为4,但所定职不能超过所定岗位的P 值。符合以上条

件的非应届毕业生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参照定

(三)、应届毕业生确定后的固定收入分位和变动收入按照

最低分位和档执行。

第十一条

社会招聘员才职及薪资规定标准

(一)为保证公司对专业才的吸引力,对由市公司统一招收具

备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的重要型专业才,对于见习期间表现优异

对于见习期满经考优秀,适岗时间短,能力强完全能够胜任岗位任

职要求的才,员工经见习使用单位推荐,并由资源部审批由

资源部审批,可依据见习期评定成绩参照以下标准提高所定职

依据见习期评定成绩和能力等按以下标准确定

P 值范围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定 工资

P≥7年限≥6年P 年限≥8,套入2档

4 年≤年限<6年P-1 ∕

2 年≤年限<4年P-2 ∕

5≤P≤6年限≥4年P 年限≥6,套入2档

2 年≤年限<4年P-1 ∕年限<2年P-2 ∕P≤4

年限≥3年P 11≤年限<3年P-12年限<1年P-11

(二)、社会招聘才在见习期间的薪资根据市场化的原则采取协议

工资方式支付。

(三)、(四)业务外包转劳务派遣员定及薪资确定参照公司

社会招聘员的定标准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职位变动职及薪资调整规定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根据调整职位P与调整职位P比较,员工职位调整分为上升调整

调整和下降调整

第十三二条

职位变动后相应的职调整规则

(一)上升调整

上升调整指的是原职位标准P低于目标职位标准P 的情况。

调整后若符合目标职位任职资格处于职位P-1的,如P≤5,符合

近两年绩效积分≥6或近三年绩效积分≥7;如P≥6,符合近两年绩

效积分≥7或近三年绩效积分≥8,则套入标准P。

若不符合任职资格且近一年绩效积分=4或近两年绩效积分≥4,年限

和学历均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套入P-2,不符合其中一项的套入P

-1。

同一年度内,员工职位变动导致的员工职提升(不含职务晋升的情

况)最多不超过一个等,;经理助理及以上员的职务变动导致的

晋升因职务晋升产生的职提升最多不超过两个等(。职务晋

升指经理助理及以上员的职务变动)。

(二)平调整

调整指的是原职位标准目标职位标准相同的情况平

调整指的是原职位标准与新职位标准相同的情况,调整

按个按原个执行。

(三)下降调整

下降指的是原职位标准高于目标职位标准的情况下降指的

是原职位标准高于现职位标准的情况。调整后如现职大于

目标职位调整后如现个大于现职位标准P值,则套入目标

职位标准,若属公司工作特殊需要,且员工在原职位最近一年的

绩效为优良及以上的,可套入P+1;如现职小等于目标职位P

值,则维持原职

第十四条职位变动导致职变动时薪资的调整规则

总体上按照上升性调整就近就高,下降性调整就近就低的原则进行调

整,具体规则为:

职位上升性调整引起的个晋升时,薪资的固定收入和变动收入

分位和档按新个的最小值执行。

职位下降性调整引起的个下降时,若调整到旧职位时间未满

两年,则新个的薪资分位和档恢复到上次职位和职晋升前

的分位和档。若调整到旧职位时间大等于两年,则新个

固定收入分位调整到40分位,变动收入系数调整到第二档。

第六章

绩效应用及薪资调整规定

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绩效应用调整的要求

(一)员工在同一职位上,可根据任职资格、绩效等条件获得在不同

间的调整,实现自我职业发展。绩效积分是调整的主要依据,积

标准为优秀4分,优良3分,良好2分,称职1分,待改进0分,员工

根据绩效管理办法获得年度绩效等后即可计入积分。

(二)员工必须在达到所在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后,才能获得提升至

标准的资格;如不满足任职资格要求但在工作职位保持高绩效或

对公司有较大贡献的员工,可由本提出申请,所在部门提出推荐

见,在符合绩效积分要求的条件下获得破格提升。所有职提升根据

审批权限由相应管理机构进行评定,破格提升的还需向省公司力资

源部报批。

第十六四条

绩效应用调整的规则

(一)个处于职位P-2的,符合近一年可用绩效积分=4或

近两年可用绩效积分≥4,可提升至P-1

(二)个处于职位P-1的,在符合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如P≤5

符合近两年可用绩效积分≥6或近三年可用绩效积分≥7;如P≥6,

符合近两年可用绩效积分≥7或近三年可用绩效积分≥8,则套入标准

P。

(三)个处于职位标准P 后,若要提升至P+1,必须

满足任职资格及在该职位工作满两年(开始计算年限以最新职位调整

正式发文所在的月份至当年绩效应用依据的职位信息月份)的基本条

件,对所在职位标准如P≤5的,还应符合近两年可用绩效积分

≥6;对所在职位标准如P≥6的,还应符合近两年可用绩效积分

≥7,;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由本提出申请,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根据审批权限由相应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后择优评定根据审批权限由

相应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后晋升到P+1

为保证各等任职者分布的科学、合理,防止职高端化现象,处

于P+1数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15%,实行动态调整

对因公司需要工作调整(指的是非本申请或竞聘进行的工作调整

不含因双选竞聘落选后的调整),且调整至相同或类似职位导致在新

职位工作未满两年的员,经公司党委会审批后可合并职位工作

限计算。

(四)个处于P+1的,如P≤5,近一年可用绩效积分≤1,

降低标准P;如8≥P≥6,近一年可用绩效积分≤2,则个

下调降低标准P。

(五)年度绩效积分为0,职下调一

第十七条薪资调整的规则

(一)(六)破格提升。在工作职位取得了特殊成就或给企业带来了

巨大经济利益者,如所在职位有提升空间申请破格提升。申请破格

提升的员工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情况说明,根据审批权限由相应的审批

机构评审后生效。

(七)职未晋升员薪酬的提升

员工年度绩效应用后,不符合职晋升的条件,但符合薪资提升,按

以下标准执行:

1、合同制员工薪资提升标准

(1)变动奖金系数调整标准

符合近一年绩效积分=4的,变动收入的奖金系数可提升1.51.5个档

;符合近一年绩效积分=3的,变动收入的奖金系数可提升1个档

符合近一年绩效积分=2的,变动收入的奖金系数可提升0.5个档

(2)固定收入薪资分位提升标准

及变动奖金未晋升员工,如近一年绩效积分=4,或近两年绩效积

分≥4或近三年绩效积分≥5,则薪酬分位可提升20个分位;在达到P

+1后,如近两年绩效积分≥5,则薪酬分位可提升20个分位。

2、劳务派遣制员工薪资提升标准

因同一职劳务派遣制员工奖金系数相同,对职未晋升员工,绩效

应用时对(1)固定收入薪资分位提升标准进行挂钩应用。具体标准

为:

及变动奖金未晋升员工,如近一年绩效积分=4,或近两年绩效积

分≥4或近三年绩效积分≥5,则薪酬分位可提升一档则固定收入分位

可提升20分位;在达到P+1后,如近两年绩效积分≥5,则薪酬分

位可提升一档则固定收入分位可提升20分位。

(二)、对职下调的,固定收入分位调整至新职的40分位,变动

收入调整至第二档。

第七章

劳务工转优用工转换调整规定及薪资调整规定

第十五条

第十八条

为积极推进公司用工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稳定和激

励劳务派遣制员队伍,公司面向优秀劳务派遣制员开放签约员工

职位公司面向优秀劳务派遣制员开放合同制员工职位,实行择优选

拔。劳务派遣制员转优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需重新定

第十六条

第十九条

转优劳务派遣制员转优定职调整规则

转优员根据其职位情况确定标准P,再根据员工的胜任力和

绩效等具体情况,在P-2至P 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定后个

不得处于P+1职,且不超过个原职

具体规则为:

1、转优员符合所在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包括移动工作年限、最高

学历,以及同职任职年限≥2年、近两年绩效积分和≥6时,可定在

定在P职

其中移动工作年限、最高学历要求以省公司下发的职位清单为准;同

任职年限指的是在P 值与员工拟转职位相同的职位工作的时

间;年限计算均以转优考察期满的时间为截止时点。近两年绩效成绩

若因生育、工伤原因被评定为称职而无法满足条件的,可采用上一年

度绩效积分。

2、当上述四项基本条件有且仅有一项无法得到满足时,员工可定在

定在P-1

3、当上述四项基本条件有两项及以上无法得到满足时,员工可定在

定在P-2

第二十条

转优劳务派遣制员薪资调整规则

4、参照上述标准规则确定后,若新定个与员工原

相差2,则其固定收入分位按新个的70分位确定

奖金系数按新定职的最高档位套用奖金系数按新个的最

高档位套用;若新定个与员工原个相差1,则其固

收入分位按新个的40分位确定,奖金系数按新个的第

二档位套用;若新定个与员工原个相等,则其固定收

入分。

ps资料很不错,建议发给周围的朋友一起了解~

往期精选

图片[1]-公司员工管理办法-新出台!《移动公司员工职级薪资管理实施办法》-OK资源网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 分享
评论 抢沙发